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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郑州大学单位代码:10459

 

一、招生人数

拟招生人数47人,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计划为意向招生计划,供考生报考时参考,正式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制、学费及学习方式

(一)学制:学制为3年

(二)学费:所有硕士研究生均按学制年限分学年收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学位学制及学费一览表

类别

学制

(年)

学年学费

(万元)

学费总额

(万元)

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

3

1.3

3.9

注: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国家、省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三)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边工作边学习。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准予考试。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2023年12月25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三)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可查看《郑州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于2月份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s.zzu.edu.cn)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我校将不寄发纸质版成绩单。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二)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我校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状况,按照学校一流大学建设需求及各学科培养要求,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

(五)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请关注我校复试工作相关通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它

(一)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相关问题说明

1.按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励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和奖励办法。

3.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在学校住宿。

4.非全日制研究生户口、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二)我校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三)我校只邮寄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准考证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材料均由考生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zzu.edu.cn)自行下载打印。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方式、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确保联系畅通。

(四)2023年起我校自命题科目试卷已采取计算机评阅方式,考生须将自命题试题袋上的条形码揭下贴到答题纸上,具体要求请注意查看我校报名公告及相关通知。

(五)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主校区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主校区南校园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主校区北校园位于郑州市文化路97号,主校区东校园位于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主校区西校园位于郑州市科学大道157号。现代制造河南实验室(洛阳)位于洛阳市周山大道6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园或校外住宿。联合培养单位学生按相关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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